所以这种协议,属于一种附加在用人合同上的强加条款。虽然按照中华的法律,这种条款是不受法律保护的,但是毕竟签了字,如果前公司真要追究起来,免不了要一顿扯皮撕逼。
李凡愚那个气呀;自己崛起的太快,现在基础薄弱的劣势才显现出来。好容易逮到个能让自己放心托付的人,还被王八蛋条款拦了一道。
其实安宁心里也清楚那个合同是怎么回事,拒绝李凡愚的主要原因不是这个。
一方面,她不太想放弃扔下实验室回归到管理工作,因为那和她经营好实验室培养人才的初衷相悖。
况且还有一点,她虽然不想承认,但是却是实实在在发生了的事情——她发现自己对李凡愚已经产生了好感。
那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;自从李凡愚从南河将她从章勇手里解救下来,并帮着建立了实验室后,她就隐约感觉不对了。
时不时的,她的脑海里会浮现出李凡愚的影子,偶尔这个影子也会闯进自己的梦里——这让她有些慌乱。
她已经二十八周岁了,而面前的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,还是个大学没毕业的学生。
年龄上的差距,让她不敢多想。所以这一段日子,她总是刻意的和李凡愚保持着距离,企图冲淡自己不合时宜的心动。
时间,可以夺走很多东西,但是也能赋予很多东西。克制,便是诸多馈赠中的一个。年轻的女孩儿总认为爱是占有,爱是索取。可在安宁看来,却不是这样的。
在李凡愚提出让她帮着管理公司的想法时,她几乎是本能的产生了抗拒;她怕与李凡愚过多的接触,会让自己丢掉这份理智,给自己和对方制造遗憾。
再坚强独立的女人,面对让自己犹豫的感情时,也会选择逃避。
这是天性。
两人各自怀着心思;李凡愚为了人事上的事情烦心。安宁则是画地为牢,不断提醒和克制着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