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边是把1.5个点拿在手里,等上市之后有机会达到6亿美元的市值;一边是把1.5个点被迫以浮亏3000万的价格转手给李牧,一般人还真的很难被说服去选择后者。
李牧也知道拉里·佩奇想要说服谷歌所有的股东不容易,于是他对拉里·佩奇说:“拉里,告诉你们的所有股东,不要把我想象成在崎岖山路里拦路抢劫、威胁你们说如果不拿出一笔买路财,你们就不得通过的劫匪,而是要把我想象成拥有一条私人高速公路的老板,你们原本只能在崎岖山路里艰难前行,但现在我给了你们第二个选择,这个选择就是支付给我一定的费用,我可以让你们从我的高速公路上快速前行,这个选择权在你们,所以,你们唯一要做的决定,就是选择继续在山路中蹒跚前行,还是直接开上我这条高速公路。”
拉里·佩奇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,李牧这个比喻确实很恰当,谷歌确实从来都没有被逼着必须跟李牧合作,李牧只是给了谷歌一个价格昂贵,而谷歌在内心深处又确实不愿错过的选择。
既然这样,那就只能回去跟谷歌的董事会再好好沟通一下了。
不过,时间窗口只有24个小时,拉里·佩奇有些担忧,不知道这么短的时间内,能否让董事会接受李牧的这个要价。
于是,拉里·佩奇匆忙站起身来,对李牧说道:“李总,时间紧迫,我得先告辞了。”
李牧点点头:“我等你消息。”
拉里·佩奇道:“OK,我会在24小时之后给您最终的答复。”
……
拉里·佩奇告辞之后,李牧立刻开始做两手准备。
如果谷歌接受要价,皆大欢喜,自己也不用抽调精力去跟他正面开战;
如果谷歌不接受要价,以自己的脾气,绝不会退而求其次再接受10%,那就大不了跟谷歌刚一波,为了保持自己说一不二的原则、为了搜索引擎市场未来的巨大红利,自己都必须要跟谷歌刚这一波,哪怕一时半会刚不死他,也要刚他个半残!
于是,李牧针对第二种情况,梳理了三个方案。
第一种,直接找Robin,明确要求他向牧野科技开放百度所有搜索引擎的专利、技术。作为回报,自己会跟他划分地盘,自己可以把华夏市场,甚至中文搜索市场都留给百度,自己拿剩下的,毕竟自己也是百度的股东,不可能把百度逼上绝路。同时,自己也要给robin一定的红利,他开放所有的专利技术之后,自己会成立一个牧野搜索的子公司来做搜索业务,全部资金由牧野科技支出,但给百度20%的股份份额作为补偿,然后让百度来分担部分运营开发的工作,缓解牧野科技的技术压力。
这样一来,百度就成了牧野科技的雇佣兵,跟着自己向谷歌发动进攻,然后分享战争红利;
第二种,跟雅虎或者微软合作,既然这两家公司都有兴趣做搜索,那么谷歌就是大家共同的敌人,到时候牧野科技可以跟这两家公司其中之一合作搜索引擎业务,牧野科技提供流量支持,对方提供技术和硬件支持;
这种模式,等于李牧寻找一个分量足够的战略盟友,双方共同出兵、协同作战来进攻谷歌,好处是可以较大程度上减轻牧野科技多线作战的压力,缺点是要出让的利益空间较大,至少要达到40%,甚至49%;
第三种,是自己干脆搞一个搜索引擎联盟,自己可以把百度、微软、雅虎甚至其他有兴趣的互联网公司都拉进来,大家一起成立一个全新的公司、一起开发一个搜索引擎出来、一起去推广这个搜索引擎,这个搜索引擎首要任务是干掉谷歌,等谷歌被干掉之后,大家再坐享利益;
联盟的模式,可以最大程度减少牧野科技在搜索引擎上的兵力投入,多家联合也能加快搜索引擎的发展速度,提升搜索引擎的核心竞争力,不过缺点也很明显,参与的人越多,分出去的蛋糕就越多,最后落在自己手里的,恐怕就没多少了,不过饶是如此,也必然比拿谷歌10%的股份要好得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