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终于来了,我等你等的花都谢了。”

  看到卡门饶了八圈,终于绕到了他这,王旭深深的松了口气。

  虽然他知道,卡门一定会找到真理之门,前往巫师世界,可他依然希望能早一点。

  毕竟,王旭虽然不在乎时间,却也不想给自己找罪受。

  这里实在是太臭了,简易的下水道,一下雨就会往上翻黄汤,再加上这个时代的人喜欢乱倒垃圾,街道上简直臭不可闻。

  王旭整天宅在家里,除了确实没什么事以外,臭气晕天的街道要负很大责任。

  如果有选择的话,谁会喜欢住在垃圾厂里。

  “这次卡门过来,我应该怎么表现?强硬一点,不不不,这个世界太复杂,如果真是大千世界的一部分,我这点实力在这里根本算不上什么。嗯,还是低调点好,先装装普通人,一切等见到巫师之后再说。”

  王旭本身就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,装高人他不会,装普通人可是他的拿手好戏,余则成的特训不是白上的。

  “装普通人,衣着打扮要额外注意,很多时候细节将决定成败。”

  王旭背负着双手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。

  眼睛锋芒太盛,不要紧,戴上圆形眼镜,锋芒就被掩盖下去了。

  头发太短,也不要紧,爵士帽能解决这个问题。

  戴上爵士帽,眼镜,王旭围着镜子转了转。

  还是不对劲,他身高一米八二,本身就人高马大,再加上常年练武,浑身上下棱角分明,拥有束身效果的燕尾服,愣是被他穿出了练功服的效果。

  身材太魁梧了,也不要紧,风衣可以弥补一下。

  王旭穿着白色燕尾服,配上一件白色风衣,跟披肩一样搭在肩膀上。

  果然,这次看着顺眼多了,唯一美中不足的是,王旭习惯穿带有龙纹的衣服,衣服上贸然少了花纹,他还真有点不习惯。

  “再来朵玫瑰。”

  王旭从花瓶里抽出一支玫瑰花,这段花枝,将花朵插在了上衣口袋上。

  不行,太艳了,这又不是去参加酒会,打扮的这么骚包做什么。

  将玫瑰花拿下来丢掉,王旭选了一款金色怀表,充当胸口的装饰品。

  至于怀表怎么装饰,很简单,就跟那些年流行BB机一样。

  BB机是别在腰带上的,在衣服底下,别人不知道你有BB怎么办。

  那时候的人们,就想到了给BB机加链子的办法。

  一来,链子系在腰带上,就算有小偷去偷,不解开链子也偷不走。

  二来,链子比衬衫长,可以显露在衬衣外面,别人一看你腿上有链子,就知道你有BB机了。

  据说很多社会上的青年,买不起BB机,经常就单独买个BB机链子,露在外面装逼用。

  怀表也是一样,在BB机与手表没有发明出来之前,怀表就充当着身份的象征。

  它的链子也特别长,将怀表装进上衣口袋,链子能一直垂到腰部。

  别人一看从你口袋里垂下来的链子,就知道你是有怀表的上等人,这条链子在当时的作用,就相当于现代人放在桌子上的宝马车钥匙。

  “嗯,这次有点味道了。”

  一套装备上身,王旭发现他就跟换了个人一样,从一名武道强者,变成了乐忠于举办宴会的上等人。

  对着镜子点点头,他又将桌子上的酒杯换成了茶杯,酒水也换成了牛奶。

  拿着勺子在牛奶中搅拌几下,王旭抽出汤勺,轻轻敲了敲茶杯,听着那清脆悦耳的叮珰声,他满意的笑了笑。

  咚咚咚...

  王旭这边刚准备好,他的客人卡门就到了。

  起身从沙发上站起来,王旭打开了房门,看到卡门的一瞬间,脸上装出厌恶的样子,低语道:“你来做什么?”

  王旭的表情很到位,将一个上等人,对下等人的鄙视表现的淋漓尽致。

  刹那间,对上王旭的眼神,卡门就有种被羞辱了的冲动,闷声道:“不欢迎我吗?”

  如果半个月前,卡门是小混混的心态,现在他就是天老大,自己老二的心里。

  安德斯牛不牛,贫民窟一霸,到哪吃饭都不给钱,还不是被他给干掉了。

  经过这段时间的修养,卡门已经不在显得那么瘦弱,他能感觉到自己随时都可以变身,想到变身为黑狼后的破坏力,他觉得自己拥有着整个世界。

  在这种情况下,他的自信心空前膨胀,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大,不等王旭回答便一把推开了门,自顾自的往里面走去。

  “很不错啊,王旭先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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