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啦~

        一颗人头飞上了天,小胖子到现在还摆出一副砍头的动作,缺了口的砍刀上满是鲜血。

        旁边几个伪军的脸上也多了许多的血液,此刻哆嗦的蹲在原地不敢动。

        紧接着一个无头的尸体在伪军堆里面倒了下来,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枪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啊~”

        终于有伪军忍不住叫了起来,胆小的人没办法,见不得鲜血,更见不得脑袋掉在自己的怀里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胖子握着自己手里的大砍刀,紧接著微笑的从这个伪军的怀里拎起了这颗脑袋,将其拎到自己的眼前,和自己的脑袋一般高处面对面的朝着就看脑袋说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是不知道这么近的距离下,大砍刀比枪药管用多了嘛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小胖有一个本事,这一点就算是老鹰也服的不行,在一定距离范围内,普通人的枪对这个胖子无效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强大的技能老鹰很是羡慕,但是他却永远不会使用,因为这种技能是在生死一瞬间才能领悟到的,说白了你在练的时候不是真正的训练场上训练出来的,而是在战场上实战练出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中还有运气的成分,成功了那就有了一点经验,要是失败了那就挂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真的是拿命在练啊。

        李锋以前在非洲当雇佣兵的时候经历过好几次生死瞬间,因此才总结出来这么一个逆天的技能。

        躲子弹那不太现实,手枪的子弹看清楚还差不多,但想躲开那就是扯淡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顶多就是预判一下子弹的方向,然后提前闪躲罢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刚那个伪军就是混在这里面想偷袭李锋,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小胖子早就发现了他,在他拔枪的一瞬间就一刀挥了过去,当场就将这个家伙的脑袋给剁了下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周围一帮伪军现在是吓得瑟瑟发抖,妈的!刚刚这个小胖子还嬉皮笑脸呢,一副小屁孩儿的模样。

        转眼间就挥起大砍刀砍人的脑袋,耍的干脆利索,弄得大家都不敢再发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看了看手里的脑袋,有些嫌弃的往后一扔,一个新兵看到脑袋飞了过来害怕地躲了躲。

        在李锋的严肃命令之中,这个战士只能站在原地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就是一颗脑袋嘛!瞧瞧你们一个个的那怂样儿,都给我好好看看这个脑袋,等会儿每个人还要给我摸一摸!

        以后你们是要打仗的,连雪都见不了,还打个屁的仗,上战场去送人头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老鹰这个时候也不嬉皮笑脸了,瞪了一眼后面的战士们,示意他们去观摩那颗脑袋。

        新兵们是百万个不愿意呀,但是他们迫于这个胖子的淫威,扛着枪就朝脑袋过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一直到几年后,这群新兵成长为部队里面的基层干部时还在回响,这时的场景,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现在的问题是,李锋极度的缺钱,要不然也不会像眼前这帮俘虏伸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砍了一颗脑袋以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,伪军们老老实实的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都给交了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个伪军看起来特别胆小,手里头拿着一个墨绿色的镯子,看起来很犹豫,不想交给李锋,但又摄于这个小胖子手里带血的大砍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哟,这个镯子不错!”

        李锋瞧了瞧这个镯子,看上去确实挺漂亮的,便问这个伪军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镯子哪来的呀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……我用来娶媳妇儿的!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个伪军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,低着头红的脸,好像他媳妇儿看着他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小胖子鄙视的看了他一眼,随即骂道: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这个家伙真怂,想娶人家不知道把人家扛回家呀,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?”

        伪军也被问蒙了,他想娶媳妇儿没错,但奈何手里没钱,要不然也不会加入这王地主的队伍,就是听说能够混几个钱嘛。

        手镯送不送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个手镯值点钱,回去卖了以后正好娶媳妇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啥话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三年血赚,死刑不亏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呃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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